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强化事后监管,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筑企业做优做强做精做专,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印发了《湖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凡注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已取得由我局核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和不分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均为核查对象。重点核查:
2023年7月—11月,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采用随机抽查检查对象的方式,分三批次开展动态核查,每批次抽取不少于10家企业,第一批核查时间7月20日,整改完成时间8月20日;第二批核查时间8月30日,整改完成时间9月30日;第三批核查时间10月15日,整改完成时间11月15日。
对于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分批对不合格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在市建设局官网()予以通报。被要求责令整改的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该类别资质的升级、增项、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龙8long8国际不得承揽该类别资质对应的新的工程项目。整改复核不通过或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各相关企业务必重视此次动态核查工作,对照资质标准尽早进行自查,完善相关人员配备,确保符合资质标准条件。同时各区县制定本地区动态核查方案,对辖区内专项核查对象的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